【新唐人2012年12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28日電)南投縣政府工務處長黃榮德等3人涉及道路災修工程貪瀆弊案,遭收押近兩個月,今天南投地方法院裁定交保。
南投地檢署經多次提訊後,認為黃榮德、縣府簡任秘書張志誼及吳姓廠商等3人,已無串證之虞,中午向南投地院聲請停止羈押,法官開庭審理後,傍晚裁定各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黃榮德等3人涉嫌在多項道路災修工程收取回扣,11月8日被檢察官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聲請羈押獲准。
至於同案被告,在11月30日遭聲押獲准的南投縣長李朝卿,辯護律師及家屬不服裁押,12月4日向南投地院遞狀抗告,台中高分院已在日前駁回抗告。
南投檢方表示,李朝卿所涉案情持續偵辦中,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目前還無停止羈押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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