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8日電)針對信用卡紅利點數移轉,金管會今天提3項原則,在不得作為商業買賣前提下,有限度移轉、收取合理手續費、以及紅利點數相關條件要充分告知。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為了回應民眾反映,禁止移轉紅利點數所造成的不便,金管會檢討信用卡紅利點數的管理規範。
金管會提出3項原則,在適度的條件之下,讓卡友可以進行移轉。
首先,在紅利點數不得作為商業買賣的前提下,同意發卡機構提供持卡人紅利點數移轉服務。
其次,發卡機構提供點數移轉時,可能向持卡人收取移轉手續費,為保障持卡人權益,移轉手續費應合理反映作業成本。
金管會要求,紅利點數移轉的相關條件或限制應充分告知持卡人,包含移轉手續費、點數使用期限、移轉次數及數量等各項移轉條件或限制等,都要充分告知持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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