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6日電)吳姓男子婚前自稱是電子公司科長,向前妻借錢,離婚後又在網路散布前妻賣淫訊息。彰化地院今天判決吳男6月徒刑,緩刑3年。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吳姓男子向一名在銀行擔任行員的吳姓女子,謊稱自己在彰化縣一間知名電子公司擔任科長,2人相識相戀墜入愛河後,去年10月底結婚。
吳男婚前伸手向前妻借款新台幣15萬元,而吳女除借錢給吳男外,還花了4萬多元買了iphone、ipad等電子產品給吳男,吳男當時向吳女謊稱要出差,吳女還代為支付住宿費8萬元。
吳女控訴,兩人結婚後,吳男時常動手動腳對她家暴。吳女去年12月底提出離婚要求,兩人婚姻關係僅維持不到兩個月。
判決指出,吳男離婚後心生不滿,今年2月在網路發信恐嚇吳女說要好聚好散還是玉石俱焚,要吳女自己選擇;吳男另在網路上以吳女名義張貼援交訊息,還附上吳女的行動電話號碼。
吳姓女子得知此事向警方報案,吳姓男子事後遭檢方依詐欺、恐嚇等罪提起公訴。
彰化地院審理後,今天判處吳男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且緩刑期間保護管束,且不得以精神或身體上的方式騷擾吳女及其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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