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6日電)法務部長曾勇夫今天說,既然壹週刊本期刊出致函、縣議員林永鴻也登報道歉,澄清他未密見南投縣長李朝卿,他決定不提告。
壹週刊604期報導,檢調持續偵辦南投縣府災修工程弊案,曾勇夫及檢察總長黃世銘先後前往南投,引發爭議,其中曾勇夫被指於11月20日弊案爆發後,當日傍晚和被控涉案的李朝卿,在藝術家白滄沂的草屯住所密會。林永鴻也指曾勇夫密會李朝卿。
曾勇夫在雜誌出刊日開記者會,表示當天絕無與李朝卿見面,他與對方無任何私交,也未前往白滄沂住所,並要求壹週刊下一期以同一版面刊登澄清聲明,以及林永鴻應公開道歉,否則將提告。
曾勇夫上午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宣導說明會」前受訪表示,他與李朝卿密會一事根本子虛烏有,林永鴻今天在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認錯,壹週刊本期也登出他的去函,既然對方知錯,「我個人意在澄清,讓外界知道我沒做,既然已達到目的,也不必做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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