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京生:論中共的反腐

【新唐人2012年12月26日訊】 打擊貪官污吏現在被叫作反腐,顧名思義是反對腐敗的意思。為什麼不叫肅貪呢?過去一直使用肅貪這個概念,顧名思義就是肅清貪官污吏。現在改稱反腐,甚至不願意叫反貪。為什麼呢?

因為反貪和肅貪這兩個詞太刺激,對誰刺激呢?當然是貪官污吏們聽了太刺激,讓他們產生了心理上的壓力。他們覺得不舒服,就把它稍微地篡改了一下;溫和化了一些;模糊了一些。

中共的新一屆領導層走馬上任了,提出了新的口號,要堅決反腐敗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也換了一批看上去好像精明強幹的人馬,而且新官上任三把火,立刻就抓了一小批貪官污吏。知識分子們,文化精英們也馬上就大喊大叫,說是反腐的運動已經開始了,什麼很快就有大動作了。

我不太相信。其實每一屆新官上任都表示過要反腐,結果很快就變成了掃黃;再接著就是借反腐為名肅清政敵;再接著就銷聲匿跡了。這種一步步地偷換概念的過程不是共產黨政治獨有的特點,而是非民主政治的通病,中國已經有了兩千多年的歷史了。

我們必須承認,任何政府都不希望政治腐敗;都不願意容忍貪官污吏。中國古代為此設計了相當嚴密的、疊床架屋的反貪制度。現在西方的反貪制度也不過如此而已。為什麼兩千年來,結果總是不如現在西方的政治乾淨呢?這是因為中國始終都沒有西方的民主,沒有真正的監督。

歷史上的監督、監察制度不可謂不嚴密,但是他缺少一個至關重要的因素,就是負責的、客觀的監督,用老百姓的俗話說就是官官相護。都在同一個官場中抬頭不見低頭見,於是大多數人也就與人方便自己方便了。在互相攀比的推動下,貪污腐化也就越演越烈,最終造成非改朝換代不可的結局。

西方人發明的民主制度,不僅僅是一般所說的人民當家作主,甚至可以說並不是人民當家作主;仍然還是政府官員們在當家作主管理這個國家,但是在管理這些官員,防止貪官污吏上面做得卻很成功。

人都是一樣的人,並不像流行的崇洋觀點所以為的那樣,好像白種人和什麼亞洲價值觀就不一樣,就素質高到了哪兒去了。在國內看不見美國的可以看看美國的小說,你就會發現人性都是一樣的,沒有多大的不同。

可是人家美國為什麼貪官就是那麼少呢?一批學者研究了制度,好像也沒研究出個什麼結果。看起來那些制度比中國古代都算不上先進,可是居然就把沒什麼不同的美國官員管得死死的,貪污腐化比中國少了不是一個數量級。為什麼呢?

奧妙就在於民主的多黨制,再加上比較自由的媒體,就形成了負責和有效的監督。在這種有效和負責的監督之下,貪官污吏很難長期掩蓋自己的行為。兩害相權取其輕,想貪污的官員們不值得為了一時的貪污受賄而搞得家破人亡。也就是說,不是他們覺悟高不想貪,而是不能貪也不敢貪,否則不划算。

中國殺貪官比美國厲害多了,為什麼越殺越嚴重了呢?為什麼中國一樣嚴密的制度就管不住貪官污吏呢?那是因為這些制度雖然嚴密,但是如果看不見貪官,怎麼能構成威懾呢?

民主國家之所以能夠看見貪官,不僅僅是依靠老百姓和媒體的監督。老百姓和媒體都是外行,而且老百姓也沒那麼多時間和精力盯著官員每天都幹什麼。監督主要是依靠專業人士,就是反對黨和反對派。

反對黨和執政黨是一對兒冤家;反對黨的最大利益就是盯著執政黨,直到把它趕下台。反對黨既是和執政黨一樣的專業政治家;又是利益相反的冤家。這就保證了他們比同在一個官場中混的中紀委,能夠更加負責地真正實行監督。

我觀察民主制度的成功之處,不僅僅是用投票權掌握了官員們的權力源泉,更重要的是把政治家們分成兩個以上的集團。把商業上的市場競爭借用到了政治運行之中,讓政治上的專業人士們互相競爭,人民手中的選舉權才能夠真正起到監督的作用。

共產黨制度的一黨獨裁,和他們過去使用的計劃經濟一樣,沒有競爭機制,也就沒有了運行的動力,是一種落後的制度,現實中也只能帶來落後的結果。說什麼落後就要挨打,就是不敢說政治落後是比經濟落後更嚴重的落後,而且是牽連各個方面都落後的根本落後。

毛澤東時代是經濟和政治同步落後,體制上並沒有什麼矛盾,它的垮台是因為人民對貧窮的不滿。鄧小平的體制是經濟進步了政治仍然落後,是一個自相矛盾的體制。

政治不僅限制了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而且因為自相矛盾而製造出更多的社會問題。創紀錄的貪污腐化只是它的表現形式之一。這個自相矛盾的體制的結局只能是崩潰。

一黨獨裁的體制很難有自我修復的能力。這個自相矛盾的體制已經創造了一個權勢熏天的官僚資產階級,而這個階級的利益和目的就是消滅所有可能的自我修復功能,就像是這個體制的癌症。

治療癌症需要猛藥,這劑猛藥就是革命。無論是流血的還是不流血的,都必須革命。和風細雨只能等待死亡。

文章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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