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債法 立委盼中央債限再下調

【新唐人2012年12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4日電)財政部長張盛和今天說,中央債限若減1.2個百分點,民國103年恐就無舉債空間。但朝野立委仍希望中央債限減0.8到1.2百分點。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審查公共債務法修正草案,張盛和會前受訪表示,因為總債限不調,中央願意拿出舉債額度當中0.4個百分點與六都共體時艱,其他各縣市債限就維持一樣。

嘉義縣長張花冠到場說明跨黨派7縣市首長連署的修法建議;她表示,希望中央把舉債額度41.2%當中的1.2個百分點分給直轄市以外的縣市政府、個別縣市的債限比率由預算數45%鬆綁為80%。

張花冠表示,現在16縣市所剩舉債額度不是零就是接近零,已經「吊鼎」;有升格的縣市,運氣就好多了,除了台北市債限下降,其他都提高,造成城鄉矛盾。沒升格的縣市不是要大富大貴、餐餐有魚肉,也不要從「六都」多拿一分錢,只希望中央政府拿1.2個百分點給他們,否則「我們都已經吊鼎,是要我們去燒炭嗎」?

張盛和會間受訪說,中央現在的舉債額度剩下約新台幣4200億元,如果舉債額度再扣掉1.2個百分點,大約減少1600億元,剩下2600億元可能1年都不夠用,相當不容易。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說,中央原本債限41.2%,拿0.4個百分點給直轄市後,剩下的40.8%絕對還有再往下的空間;他建議財政部趁中午休息時間思考一下,中央債限是否可以降為40.4%?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李應元則一再重申,希望中央能釋出1.2個百分點給農業縣跟直轄市去分配。國民黨籍立委蔡正元也說,贊成中央舉債額度釋出1.2個百分點,下修到40%,但他認為「借錢可以改善城鄉差距」這個觀念是錯誤的。

行政院版公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規定,中央及地方各級政府總債限不得超過前3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平均數的50%,其中中央為41.2%,直轄市為7.25%,縣(市)為1.43%,鄉(鎮、市)為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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