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要美麗 還有一段路

【新唐人2012年12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2日電)台東美麗灣渡假村,命運不像名字這麼美麗;紛擾8年,取得環評已滿身是傷,如何恢復美麗的身影,還有一段路要走。

美麗灣渡假村所在地是杉原海水浴場,屬於少見的細珊瑚海灘,也是過去台東民眾海邊戲水的共同記憶。

22年前台灣省政府教育廳核准設杉原海水浴場,開放營運。19年前「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接手經營杉原海水浴場。5年前台東縣政府收回將杉原海水浴場以BOT方式交給「美麗灣渡假村公司」經營。

「美麗灣渡假村公司」接手後,台東縣政府協助切割為0.9公頃的土地,讓美麗灣公司興建「美麗灣渡假村」飯店主體,因基地不滿1公頃,不需要環評。不過,業者在95年將原本1公頃的基地,申請變更為6公頃,同時提出環評申請。

主體工程96年3月完工,「美麗灣」的開始不美麗,環團開始展開一連串的抗爭、陳情和行政、刑事訴訟。

環保團體認為縣政府將原本5.9公頃的土地切割為0.9公頃,是為了規避1公頃以上要環評的漏洞,且興建中破壞沙灘,禁止民眾進入,主體接近暴潮位,安全堪虞;當地的阿美族部落,也指控侵犯傳統領域。

97年6月,「美麗灣」通過第5次環評,但環評團體對1公頃土地提出的「停止開發」和「撤銷環評」的行政訴訟,今年陸續獲勝。

「美麗灣」雖然敗訴,但主體建築卻是合法,「美麗灣」土地是在「環評法」實施前,民國75年已編定遊憩區建築用地,沒有實質違建問題;環保署也認為縣政府獎勵民間經營海水浴場的公益目的,遠大於撤銷建照和拆除建物的危害。

不過,環團堅持「程序正義」,要求「美麗灣」先拆除再環評,阻擾第7次的環評審查會;今天第7次環評,有條件通過。

環團誓言持續抗爭,並且決定再次提起「撤銷環評訴訟」,已經滿身是傷的「美麗灣」,如果要恢復美麗的光采,首先要履行對環評委員的承諾,以及面對後續的抗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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