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1日電)法務部長20日簽署死囚戴德穎死刑執行令,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到高雄監獄執行槍決,戴德穎於今天晚間伏法。
法務部死刑執行令下午由專人送達高雄高分檢後,執行檢察官責令法警於晚間將戴德穎帶到刑場,在檢察官和書記官執行死刑令前,先確認戴德穎身分,並等候他用完晚餐後,再由法警押送到執行槍決的被褥上,隨後於晚間6時30分射擊執行死刑。
戴德穎於民國94年時,年僅33歲,不滿程姓女友分手,躲進女友家頂樓38小時,伺機殺害程女,但被程母發現,程母好心要煮東西給戴男食用,不料戴男竟殺傷程母,更將趕來救妻的程父砍殺26刀致死。
高雄監獄原有待執行死刑的死囚7人,戴德穎今晚執行槍決後,仍有6人待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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