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沖):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立法

【新唐人2012年12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日電)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說,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立法,牽涉自治範圍及財政來源的條文,應先提類似白皮書的方式,再擬定條文內容。

陳(沖)下午主持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第2次委員會議時表示,為保障原住民族權益,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立法,對於牽涉自治範圍及財政來源的條文內容,應先提出類似白皮書的方式,將構想及如何運作等內容表達清楚,再擬定條文內容,以順利完成立法。

有關原住民教師問題,陳(沖)表示,原住民師資與聯合國所重視的保持原住民族的identity(身分)及culture(文化)息息相關,在保存原住民文化上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原民會與教育部應研商,建立機制改善原住民師資不足的現象。

陳(沖)說,部落學校的設立可以保存及傳承原住民文化的重要傳統,非常重要。在頒發學校證書方面,應在「原住民族教育法」中增列條文,以期與「國民教育法」規定的畢業證書內容相互包容,取得法律上的法源。

原民會指出,預計在10年內設立30所部落學校,這將是復振原住民族傳統文化與知識的希望工程,更是打造具民族意識與肩負民族傳承新一代原住民青少年的磐石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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