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修法 強化兒童網路隱私保護

【新唐人2012年12月20日訊】(中央社華盛頓19日法新電)美國監管機關今天公布新規範,目的是強化兒童的網路隱私保護,反映出兒童使用手機應用程式與社群網絡與日俱增的情況。

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表示,根據這項新規範,網站若是針對13歲以下兒童,或是業者知道他們正在收集幼童的個人資料,必須先獲得父母同意。

不過FTC主席雷伯維茲(Jon Leibowitz)表示,「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不會納入較嚴格的提案,例如兒童在臉書(Facebook)或推特(Twitter)的外掛程式按「讚」或「推文」,公司不必負責。

FTC說:「除非得到父母同意,網站不能建立兒童大量個人資料檔案,來傳送廣告。」(譯者:中央社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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