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0日訊】(中央社台北20日電)長達近2年的股民控告大陸前首富、國美電器前主席黃光裕內線交易民事賠償案,今早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原告2位股民敗訴。
香港商業電台報導,這2位股民的代表律師對裁決表示遺憾,表示會與當事人磋商是否上訴。
黃光裕因為內線交易、非法經營及行賄等罪名,2010年被判入獄14年及罰款人民幣8億元。
來自河南及山西2位股民,指黃光裕的內線交易案對他們的股票投資造成損失,分別索償近90萬元及6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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