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原民會保障任用原民

【新唐人2012年12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9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對於人員任用規定,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低於60%。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聯席會議下午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草案」(簡稱原民會組織法草案)與無黨團結聯盟立委高金素梅等人所擬具「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發展局組織法草案」。

會議主席、中國國民黨黨籍立委廖正井會後受訪表示,原民會組織法草案已初審通過,爭議條文將送朝野協商。另外原住民族文化發展局組織法等相關草案恐與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等相關法規有所牴觸,全案保留交付朝野協商,提報下次院會處理。

廖正井說,初審通過的原住民族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對於原民會法定職掌包括原住民族文化、住宅、產業、經濟、金融、法律服務等都有規範。

員額編制方面,廖正井說,他建議原民會主委由行政院政務委員兼任,但人事行政總處反對,認為政務委員是否兼任原民會主委一事屬於行政院長職權,最後決定交付朝野協商。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尤美女會後受訪說,會議初審通過最重要的條文就是為保障原住民族的就業權,草案對於原民會人員任用規定,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低於60%。但現有員額未達比例者,俟非原住民公務人員出缺後,再行進用補足。

尤美女說,關於原住民族文化發展局與原住民博物館的設置相關草案,行政與立法部門意見不同,全案保留交付朝野協商,提報下次院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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