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報缺陷 豐田付空前罰金

【新唐人2012年12月19日訊】(中央社華盛頓18日法新電)美國聯邦機構今天表示,日本豐田汽車公司(Toyota Motor)因未能及時通報美國當局凌志(Lexus)2010年車款有安全缺陷,即將繳納創紀錄的1735萬美元罰金。

這是法律規定可處的最高金額。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表示,豐田已同意繳納罰金。「當局主張車廠未將安全缺陷及時通報聯邦政府,車廠繳納罰金回應」。

NHTSA說:「這是因為違反召回,歷來對NHTSA繳納的單筆最高額度民事罰款。」

豐田6月底宣布在美國召回15萬4000輛2010年LexusRX 350與RX 450h車款,維修可能卡住油門踏板、導致非意願加速的腳墊。

NHTSA指出,他們5月間聯絡豐田,告知Lexus RX 350出問題之後,豐田召回車輛。

1個月後,豐田告訴NHTSA,他們2009年即已得知腳墊問題據稱引發63起事件。

根據美國聯邦法律,車商判定車輛存在安全缺陷,或車輛不符美國車輛安全標準,須在5個工作天內知會NHTSA,並迅速召回車輛。

豐田在另外發布的聲明中說,豐田將支付罰款,但未承認違反美國安全法規規範。(譯者:中央社鄭詩韻)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