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林琳柏林13日專電)在德國和法國對於歐洲銀行監督機制涵蓋的範圍妥協後,歐盟各國終於在今天清晨達成協議,將建立由歐洲中央銀行負責的銀行監督機制。
歐盟會員國財政部長達成共識,將由歐洲央行來監督歐元區的大銀行及出現問題的小銀行。
德國媒體報導,未來受歐洲央行監督的銀行估計在60家到150家之間。受監督銀行的資產在300億歐元以上,或者是資產大於所在國家國內生產毛額(GDP)總值20%。
關於歐元區銀行監督機制問題,歐盟會員國的財長已經討論多時。法國本期望所有在歐洲的銀行都涵蓋在內,而德國則堅持只有具規模的銀行才納入監督機制。
待歐洲議會通過這項協議,歐洲央行預期在2013年3月以前完成準備工作。
這項機制被視為歐洲金融統合的第一步。多數歐盟國家都支持對銀行的監督,不過,對於機制的架構和銀行風險的承擔,會員國間卻有不同意見。德國對於金融統合的問題就特別謹慎,因為擔心會被外國銀行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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