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人案 富少交保限境

【新唐人2012年12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張姓男大學生昨天清晨涉嫌酒後開賓士車撞死人,經就醫及警詢後,今天下午移北檢複訊,檢方諭令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檢警指出,23歲的張凱惟於昨天清晨酒後開賓士車,載酒店小姐在台北市水源快速道路上疾駛,追撞前方的指南宮小貨車,導致車上的曾姓志工被撞飛並掉到橋下死亡。

檢警表示,張凱惟是大四學生,父親從事營造業,家境優渥,他到案後表達身體不適,經就醫及警詢後,直到今天下午警方才將他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

承辦檢察官昨天已就死者部分進行相驗遺體,今天訊問張凱惟後,認定無羈押必要,依公共危險致死罪嫌,將他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法界人士指出,張凱惟的狀況是觸犯刑法第185-3條的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因而致人於死,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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