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8日電)一名女子結識8旬老翁後榨乾對方存款,還胡扯父親出車禍騙醫藥費。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女子應賠償新台幣98萬元,全案可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女子透過妹妹輾轉認識老翁,她看對方年邁獨居而心生歹念,民國99年趁對方熟睡,下手偷走提款卡,進而領走46萬元。
女子食髓知味,又偷走老翁的存摺和印章,到銀行寫好領取100萬元憑條,謊稱要作為老翁心臟病開刀醫藥費,遭行員識破而拒絕,女子後來又想試領50萬元,再度遭拒絕。
女子不死心,再向老翁謊稱父親出車禍開刀住院,要求老翁陪她陸續領出52萬元,老翁最終對女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女子則辯稱,錢都是對方主動給的,否認騙錢,但說法不被採信,二審仍被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
本案民事部分,法官認定女子不法行為,導致老翁受財產上損害,判決女子應賠償9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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