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7日電)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今天表示,警察通常是事故現場的第一線處理人員,不過對於腦死與器官捐贈普遍缺乏正確認識。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邀請警政單位,召開「101年度研究建構器官捐贈檢警友善服務流程會議」。
器捐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表示,台灣每年約200名器官捐贈者,多數器捐者都是因為「突發且非預期」事件產生,器捐者家屬在面對器官捐贈流程中,常需仰賴警政單位及醫院的態度和專業。
與會的器官捐贈者家屬小元談到妹妹因交通意外事故最後判斷腦死,再捐出妹妹器官的捐贈程序中,從報案、筆錄、搜證、檢察官司法相驗過程中,因為承辦員警不熟悉且過程複雜繁瑣,曾一度有放棄器捐念頭。
小元說,器官捐贈是做善事,不過並沒有預期會承受到這麼多壓力,除面對家人離去不捨,還要面對繁瑣流程,建議醫院與檢警各單位能建立更友善流程。
李伯璋說,第一線員警對於意外事故腦死與器官捐贈普遍缺乏正確認識,家屬常在繁複的行政作業中受到誤解及不友善對待。
李伯璋說,民國83年法務部函釋「檢察官辦理捐贈人體器官相驗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不過,這已年代久遠。
他說,由於器捐案件牽涉警政系統眾多,且警方與醫院服務的轉銜連繫也需建立,基層員警需要明確的法源依據,因此透過首次與警政單位溝通,希望建立連絡窗口,並倡議建構「警察機關處理器官捐贈案件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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