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6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銷售符一定條件的國際金屬期貨商品所得免徵所得稅及申報。
為吸引國際金屬期貨商品透過自由港區儲轉,初審通過草案增訂外國、中國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地區營利事業銷售符合一定條件下的國際金屬期貨商品所得,免徵所得稅及免辦理申報。
例如倫敦金屬交易中心(LME)會員及非會員,銷售儲存在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倉庫及倉庫外開放空間,經LME認證或同一稅則號別非鐵金屬商品的國際金屬期貨商品所得,即免徵所得稅及免辦理申報。
修正草案也配合稅捐稽徵法規定,租稅優惠應規定實施年限的規定,增訂租稅優惠期限。
申請經營自由港區事業取得籌設許可者,在籌設期間自國外或課稅區運入自用機器及設備,配合實務運作需求,增訂免徵或減徵相關稅費規定。
交通部長毛治國會後受訪表示,修法有兩大重點,針對航港局改組進行法令修正,另一個重點是吸引全球性的非鐵金屬的交易平台能夠到台灣設置遞交港、也就是發貨中心,台灣能夠成立全球最大的非鐵金屬的期貨中心,但目前就差在相關的免稅法令必須進行修正。
他說,目前推動LME案在控股權上有些變更,不要因為控股權的變更,而產生變數。
交通委員會也做成附帶決議,為順利推動高雄港成為LME遞交港,交通部在三讀修正通過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部分條文後,應在2週內完成相關行政流程,包括訂定相關子法及將母、子法的英文版本送至BDOLLP(海外會計顧問公司)及LME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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