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濤:「良心政治」與「社會主義語境」下的政改

【新唐人2012年12月5日訊】前不久,一位大陸的學者來函向我提出了下面兩個非常有趣的問題:

一、關於政治,有無健康政治或者良心政治?

二、對於中國政治體制改革,是否可以或者必須在「社會主義」語境下進行?就此提問,我在這裏只做一個很粗略和簡短的答覆。我將此問答公開發表,目的是,希望借此能引起學界和媒體的深入討論和爭議。因為,這兩個問題涉及到中國政治的現狀及其未來的走向。

沒有「良心政治」

在我看來,在政治上沒有所謂的「良心政治」,只有在一定程度上受良心影響的政治行為。政治是一種合目的的行為或組織活動(即建立在一定的制度、規則和思想及價值體系之上的管理行為),是一個社會中各種利益平衡和分張的事業,不是個人修身養性或獨善其身的實踐。政治人物的「統治」行為主要是以其「個人利益」和國家(即公眾)利益的滿足以及兩者間的平衡為導向的,一般不受其良心的左右(如果把「良心」定義為具有普世意義的價值取向的話,如「大公無私」、「廉潔奉公」等)。作為一種管理行為,政治的主要訴求是「統治人民」或規範社會及其族群的活動,並通過各種可能的手段(如國家機器等)力圖讓某種形式的「統治」(專制的或民主的)盡可能久地延續下去。政治是各種社會勢力謀求、捍衛和擴大自身利益的活動。政治與權力直接相關。獲得、決定並影響權力行使及其產生的過程,是政治人物及各種黨派和社團的主要訴求與興趣。簡單的說,政治是社會各種利益族群爭奪和影響權力、平衡各種利益要求的博鑾行為與活動,它主要與權力和利益爭奪及平衡有關。因此,政治與「良心「和「道德上的健康」並沒有直接的關聯。良心與政治的關係是目的與工具之間的關係,即:良心(作為一種價值取向)往往被當作一個「統治手段」來運用。統治者或權力精英通常利用「良心」等道德標準來粉飾和美化其對社會的「統治」,以為其尋找和建立更多的合法性。一般來說,人們在談「良心政治」時,大多不是指管理國家或社會團體的政治行為和過程,而指的是政治人物的個人操守問題。可以說,有按其「良心」辦事的政治人物(其行為具有暫時性和相對性),但沒有作為某種統治形式的「良心政治」。政治人物從政和社會各利益團體參政涉政的基本訴求是,為自己獲取盡可能大的權力和利益。

政治是一種按照特定制度和規則(其中包括道德等價值標準)行事的合目的的行為,政治的終極目的不是做善事,而是保證某種形式的統治「長治久安」。政治不是人們願意做的事情,而是不得已而為之(即出於被迫)。人們要一起共同地過「和平」和「安穩」的日子,就得搞政治,就得組織和管理這個共同生活(通過立法、執法和司法等機制來規範和干預人們的生活)。沒有政治,就不能保證一個社會中人們起碼的共同生存。良心雖然也起著影響政治等社會行為的作用,但「按良心做事」大多是一種自覺的(且具相對和非持恒特性)行為,而政治則多是一種帶強制性和「持久」的行為(即:通過國家機器等硬體手段來實現和維護某種形式的「統治」的行為)。所以,一個國家的政治是否「健康」,主要還是看它的制度或體制是否「合民意」和是否公平與公正,而不是看某幾個政治人物的「模範」人格或所謂的「明君」特質。

什麼樣的「社會主義」?

人們當然可以在「社會主義」這個語境下談中國政治體制改革,問題是,人們怎麼來定義「社會主義」這個概念。如果按照中共目前為止的政治實踐來定義它,那就不可以。因為,這個「實踐的社會主義」在意義上與「理想的社會主義」的含義相去甚遠,不能算作是真正意義上的「社會主義」。被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實踐」了的「社會主義」是「專制的社會主義」(如前蘇聯及東歐各國、中國、古巴、朝鮮和越南等國的制度)。而專制這一政治制度則與原初的或理想的社會主義思潮所描繪的「民主的社會主義」大相徑庭。如果我們把社會主義定義為,一種力圖保證公平、公正、政治民主和個人自由的思潮和政治社會制度的話(其經濟上的「社會主義程度」還有待探討,即並不排除「有限度」的或「不是無限度膨脹」的私有經濟成分,政府與社會間的力量對比應達到相對的平衡,等等),我們就可以在「社會主義」這個語境下來談中國的政治體制改革。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中國的政改就可以汲取東歐和西方國家在政治和社會實踐上的一些教訓,即:在經濟體制上不走極端的資本主義道路(其政府小到嚴重依附於大資本集團的地步,致使政治民主與社會弱勢族群的權宜被侵害和削弱),但在政治上則必須接受西方民主國家的憲政民主模式(即:去除目前「社會主義」體制中的專制成分,是中國「社會主義語境」下實行政治體制改革的一個基本或根本的前提)。這樣,即可以增大政治上的民主化和社會上的個人自由度,也可以減少經濟上過大的貧富懸殊等不公平和不公正現象。

當然,這只是一個較為「理想化」了的考慮,還需要進一步的理論爭執和實踐摸索。但是,這種考慮不是不可行的,不是像那些所謂的「主流思想」所堅持的那樣,這是一種「空想」。這不是空想,而是一個被當作「空想」而曲解了的「合人性」與「合法理」的可行性方案。「理想社會主義」不是「空想社會主義」,理想不等同於空想。理想的社會主義有其在實踐上的廣大空間。那種認為「社會主義」就必須是專制的、資本主義就必然與民主相匹配的觀點,是非常站不住腳的,是對「民主社會主義」的粗暴踐踏與歪曲。在人類社會近現代發展史上,資本主義與專制的結合並不為鮮見。在一個追求公平、公正和自由的社會主義制度裏,人們完全可以建立民主和剔除專制。一個至今尚未得到真正實踐的「民主社會主義」制度或許比現在西方國家所實行的「民主資本主義」制度(其中也存在著所謂的隱藏的「資本專制」現象)要公平、公正、自由和民主得多。歷代的當權者們,不管是東方的專制者還是西方的大資產者(以及現在中國的新權貴們),都力圖在思想和實踐上否定和壓制這一制度方案(即去除專制,讓民主與社會主義相結合)。因為,這一政治社會模式妨礙他們的既得利益的最大化,危及他們對「人民」的不公平和不公正統治。如果人類能有魄力和膽略來實現一個即公平又民主且自由的「社會主義」制度的話,那麼人類的未來就會更有希望,人們就會得到更多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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