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證券法,美國對中資相關會計公司提行政訴訟

【新唐人2012年12月04日訊】 (美国之音電)

證交會認為這些會計事務所違反了證券交易法,以及《2002年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案》(Sarbanes Oxley Act)。後面這項法案是在安然公司(Enron)財務詐欺案爆發之後,由美國國會通過。

這幾家公司分別是德豪會計師事務所在北京及香港的成員德豪大華(BDO China Dahua Co. Ltd.),德勤(Deloitte)、安永(Ernst & Young)、畢馬威(KPMG),以及普華永道(Pricewaterhouse Coopers)。

美國證交會的聲明表示,過去幾個月來證交會一直試圖從這些會計事務所取得9家正在接受詐欺調查的中國公司的資料。這9家公司都在美國上市,但會計公司拒絕配合調查。根據證交會的文件,今年2月起便已經開始向上述幾家公司要求稽查,但未獲得配合。

美國證交會的執法部主任羅伯特.庫扎米說:“只有取得這些外國上市會計公司的工作文件,證交會才能檢驗它們審計的質量,進一步保障投資者免於會計詐欺的危險。而進行審計的事務所若不能依法提供相關工作文件,將面臨嚴厲制裁。”

《2002年公眾公司會計改革和投資者保護法案》第106條規定,為外國公司“發表審計報告、進行審計工作,或是進行中期財務檢討”的會計事務所,如果故意拒絕接受稽查,則是違法。受到美國證交會控告的這幾家會計事務所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禁止他們提交這些文件。

一名行政法官將在300天之內安排聽證並且決定對這些事務所進行何種程度的制裁。

今年稍早,美國證交會已經對德勤在上海的德勤華永進行了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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