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30日電)桃園陳姓角頭教訓失手打死5歲稚女後,要兒子戴假髮扮成女兒使障眼法。台灣高等法院依家暴傷害致死等罪判刑17年2月。
法院判決指出,陳姓角頭民國98年間用餐時,不滿女兒把飯菜吐出來,憤而失手打死女兒;事後要求小弟幫忙埋屍,還要兒子戴假髮假扮女兒到湖口火車站閒晃,故意製造女兒在場的假象,再向警方謊報女兒失蹤。
檢警監控陳男涉及債務糾紛案時,意外從他手下的口中得知殺女案而追查破案。高院今天依家暴傷害致死等罪,判處陳男17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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