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徐卉台北30日電)NCC今天舉行行動寬頻釋照說明會,NCC聽取業者意見後說,很多議題內部已討論過,彙整後會再召開公聽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公布行動寬頻業務(俗稱第4代行動通訊系統,4G)釋照原則,單一業者最多可標得的頻寬上限為7個單位(35MHzx2)、最少應標得的頻寬下限為3個單位(15MHzx2),執照期限到民國119年12月31日止。
NCC今天也舉辦「行動寬頻業務釋照意見徵詢」公開說明會,邀請業者出席提供意見及提問,業者也可在12月10日前將意見提交NCC,NCC彙整後將召開公聽會。
遠傳電信表示,希望將可標得頻寬上限從改35MHzx2改為45MHzx2,原因在於,除了可符合1/3的可取得上限外,也能提高業者自行組合不同頻段的彈性需求,也避免頻譜將來抬高售價的疑慮;此外,希望將1800MHz的頻段全部改為10MHzx2的配置。
遠傳電信還指出,100Mbps的實驗數據,實際上做不到。
NCC回應業者提問表示,100Mbps不管理論或實測,推測是可以到100Mbps以上,其他資料也可看出,一些實測也能達到這個速率,當然將來的審驗機制,NCC針對技術規範做適當規範的研議。
NCC也表示,行動通訊執照期限是參考3G(第3代行動通訊系統)經驗,預估業界需要2年籌設期間,加上行政院明定執照年限是15年,所以推算出119年12月31日止,期滿就失去效應。
NCC指出,關於管理規則、競價程序及底價陸續會公布,至於何時公告底價,因為涉及管理規則給予業者的義務有多重,希望在確定競價者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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