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拟修改徵地補償制度 評:未解所有權問題

【新唐人2012年11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李韻採訪報導)近年來,中國社會因土地維權而引發的群體事件,風起雲湧。近日,中共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對農民土地徵收補償制度作了修改,並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目前具體修改條款還不知,有大陸專家推測,這次修改,主要內容是提高征地補償數額,可在現行標準下提高10倍。

但評論指出,在目前中共貪腐和官僚主義弄虛作假盛行的情況下,對土地徵收制度進行修改很難兌現、很難落實。而且提高農民土地補償,並不能解決土地根本的所有權的問題。

28日,溫家寶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討論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收補償制度作了修改。會議決定將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目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中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姜明安對《京華時報》表示,修正案草案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收補償制度作了修改,應該是修改了土地管理法中的第四十七條。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

也就是說,一畝地一般徵收補償不超過6萬元,摺合到每平方米補償不足100塊錢。他舉例說,政府以一畝地6萬元的價格徵收后,轉手就可以通過招拍掛賣給開發商,價值600萬元,巨大的價差導致了矛盾頻發。而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將徵收補償提高10倍,農民一畝地能拿到60萬的徵收補償。

他說,目前還不知道修改細節,但徵收補償應該會提高到現在補償值的至少10倍。

補償再多都叫官員貪去了

原「河北廣播電台」編輯朱欣欣指出,補償的費用只是一方面,但是主要的問題是在權力沒有制衡的情況下,補償再多的錢都叫層層的官員從中間拿走了,等到了農民手裏只是很少的一部分。

朱欣欣:「我們看這些年來土地糾紛引起的一些悲劇,都是因為權力過大,農民合理的補償、合理的收入得不到保證,才引發了很多的悲劇。所以說最根本的是制度的改革,光提高農民土地補償並不能解決土地根本的所有權的問題。現在是土地國有化,不可能使土地產生更好的效益,農民根本得不到自己應有的那份利益。」

前「陝西電視台」編輯馬曉明指出,在目前中共貪腐和官僚主義弄虛作假盛行的情況下,對土地徵收制度進行修改很難兌現、很難落實。

馬曉明:「土地現在給農民的補償非常的低,等於是掠奪,說要增加補償額可能提高10倍,我認為提高多少倍不是主要的問題,主要的問題是農民在土地使用權上是有權力的,國家要徵收或者個人,或團隊機構要購買,必須要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來進行,這是主要問題。」

去年1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就曾通過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和補償條例,但該條例未能涉及集體土地的徵收徵用問題。溫家寶在常務會議上表示,要抓緊對土地管理法有關集體土地徵收和補償的規定作出修改,由國務院儘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

去年4月5日的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上,溫家寶重申了以上要求。

今年全國兩會閉幕會上,溫家寶答記者問時明確表示,將制定並出台農村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條例。事實上,土地管理法的修訂已經提了多年,矛頭集中在征地制度改革上。

問題在於當局有法不依

馬曉明指出,儘管他不斷的完善,不斷的趨於合理,但是問題在於當局有法不依。

馬曉明:「問題出在哪?就是有法不依,有規不依,一切都是政府說的算,政府有警察、城管、武警甚至出動軍隊去調動去鎮壓人民,所以有關規定細則是一回事,實際執行是另外一回事,即便有新方案出臺,如果專制體制不改變的,寫的再好的規定都是難以落實的。」

近年來因各地官員強征暴斂引發的群體事件風起雲湧,上海交通大學發佈的《2010中國危機管理年度報告》顯示,中國平均每5天發生一起影響較大的危機事件;中國學者提供的資料說,包括罷工、抗議等各類衝突在內的「群體事件」僅去年一年就發生了18萬起,平均每天493起。

馬曉明:「全國上訪60—70%的案件與土地有關,這個罪惡,給人民造成的災難是古今中外沒有的,罄竹難書,被侵害的人沒有辦法維護自己的權益,上訪沒人解決,通過法律管道不給立案,或者通過立案判決受害方反而輸,媒體也不給披露,一切社會監督和裁決的機構全部掌握在政府手裏,土地原來的使用者只有受侵犯的份。」

馬曉明表示,他對溫家寶的新方案和動機不懷疑,但是執行起來,很難落實。因為各地官員通過這種強行的黑社會的掠奪倒賣,可以獲取巨額利潤,他們不會輕易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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