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城市利益衝突法 多倫多市長被免職

【新唐人2012年11月27日訊】11月26日,加拿大安省最高法院法官Charles T. Hackland宣佈,加拿大最大城市多倫多市市長福特(Rob Ford)違反了城市利益衝突法(Municipal Conflict of Interest Act),必須在14天內終止市長職務。華人時事評論員李天明和華人移民均認為,這是加拿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好例子。

Hackland在判詞中寫道:「在我看來,被告的行為特徵是無視法律,加上不去尋求專業建議,導致故意的無知(wilful blindness),就此而論,我發現他的行為不符合判斷錯誤。」

福特當天在市政府對媒體表示,他打算上訴。福特說,他會盡一切努力堅持到底,「就算他們真的把我趕走了,如果舉行補選的話,我將再次參加下次的市長選舉。我的名字將是選票的第一個。」

法官否認福特是判斷錯誤

此案起因於福特任多倫多市議員時,用印有市府標誌的信箋為其慈善足球隊募捐。市府操守專員判決福特這樣做屬違規。要求他將籌到的3,150元還給捐款人。但福特拒絕付款。操守專員將此事報告給市議會討論。

此時福特已是市長,在市議會討論後決定福特不需要付錢。後來,多倫多市民Paul Magder在律師Clayton Ruby幫助下把市長告上法庭,福特被控在該次市議會上發言。這是他所犯的全部錯誤,因為作為當事人,市議會討論此事時,他理應迴避。這是遵守「利益衝突」原則。

如果福特的行為被認為是疏忽,或者是判斷錯誤的結果,或者涉及的金錢對他沒甚麼影響的話,法官可以允許其保留市長職位。但法官Hackland拒絕了被告辯詞,不認為福特是判斷錯誤。

在之前的法庭聆訊中,福特稱,有關捐款是用於高中足球隊。他從未讀過利益衝突法,沒讀過市議員介紹手冊,也沒參加過市議員培訓。如果當時知道為這件事投票會被告上法庭的話,他不會去投票。Hackland在判詞中稱,福特在市議會講話目的,就是反對歸還這3,150元捐款,投票也是為了同樣目的。

Hackland稱,給予14天的寬限期,是考慮到該決定會導致多倫多市政府「必要的行政管理變化」。

華人政論家:每個公民都有權指責政客言行

李天明說,開始打福特這個官司的時候,看到很多華人評論, 99%的評論認為福特有成績,小的錯誤不要去在乎了。只涉及這麼一點錢,他也是在做好事。第二種看法,是他的反對派在故意搗亂,想把他搞掉。說這麼一個有成績有個性的領導人被人陷害,是一個政治陰謀。」

「作為民主政治,我們不能因為有人指出他的錯誤,就認為對方是陰謀家,是故意搗亂。這就是民主政治,就需要監督。」 李天明說,「每個公民都有權指責政客的任何一言一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他說:「我看到一些華人思維誤區:經常把一個領導人政績、人品,和他工作中出現的違法情況混在一起。」

「中國人總是原諒領導的缺點和錯誤,覺得他們很辛苦。」他說,「因為我們沒有公民意識,把自己的權利拱手讓給了這些獨裁者,認為他們是父母官。 」

「西方人認為我們交了稅,把錢交給你,讓你去管理這個城市,你不能胡來。我們有選擇權,可以選另一個人。」 李天明說,「在中國是沒有選擇權,這是我們與西方人的巨大差距。」

李天明認為,福特案件是個很好的教育機會。他說:「要相信加拿大的法治與司法獨立,任何人想搞陰謀也不會得逞。」

「這是民主的精髓,限制了權力。」他說,功勞不能掩蓋過錯,「官員應該是守法模範公民。」

李天明說,在加拿大有反對派,反對派就是盯著你的錯誤或違法的地方。有些華人認為是反對派在故意搗亂,「這個一種錯誤的思維方式,在西方不能這樣思維。」

大陸移民:福特案體現民主社會新聞自由

移民加拿大已有4年的陸女士表示,自己對福特的印象還不錯,以前聽說他連用政府信紙都交錢,感覺挺廉潔的,剛聽說他違反「利益衝突法」被告上法庭的事時還有點意外。但也更體會到在加拿大,不管是甚麼人,都不能隨意踐踏老百姓的利益。

另一位大陸移民Anna則表示,福特被免職給自己最大感覺是西方法律對任何人都平等,她稱這在國內是不可能出現的事,別說3000元,就是3000萬連一個區委書記都搞不定。

Anna還認為,很多事情是媒體炒出,也體現了民主社會新聞媒體自由,「如果在國內報這種事,肯定『被失蹤』。」

多倫多市民范先生2年前投了福特的票。他說,他覺得福特誠實,雖然有時會疏忽,但一直努力為多倫多市民著想,現在還是支持他 。范先生對福特的親民形象仍印象深刻。他說,很少看到政客在自家後院辦燒烤會,免費請市民參加。「因為我來自中國,對親民的官員特別有感觸。」

移民5年的王先生表示,福特上臺後作為保守派做了不少好事,如取消土地稅、收緊支出,很多華人都很喜歡他。王先生認為,暫時市議會沒有人能和福特競爭,其民調支持率很高,而且他覺得這次事件並不是很嚴重,福特再次參選優勢還是很大。

福特可參選未來市長競選

懷雅遜大學政治及公共管理助理教授Neil Thomlinson說:「我不認為法官有很多選擇,法律很清晰,事實也很清晰。」

Thomlinson相信福特會上訴,而且很可能會推延市議會任何行動﹔左派可能也不會推動補選,因為他們想要更多時間做準備。他說,他認為副市長Doug Holyday是受到各方尊重的副市長。「我估計,或者福特在他的上訴期間繼續當市長,或者Doug Holyday將當市長,直到2014年(市選)。」

根據法律,法官可以判福特最多7年內不能再次參選,但Hackland的判決中沒有包括這個內容。福特目前還可以申請暫緩執行判決,如果獲批,在上訴沒結束之前,他會繼續當多倫多市市長。不然的話,多倫多市議會將通過投票,或者選出一人暫代市長,直到2014年市選﹔或者舉行市長補選。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