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3日訊】 (美国之音電) 北京 — 溫家寶視察雲南彝良地震災情時,一名攔路喊冤的農婦被當地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七天的處罰,引起海內外媒體的關注。在輿論壓力下,雲南公安部門釋放了這名農婦,還到她家登門道歉。
雲南昭通市公安局星期五(11月23日)在網站發出消息表示,當局於21日決定撤銷對梁永蘭作出的行政拘留處罰決定。以梁永蘭為首的等二十多村民今年9月8日凌晨在中國總理溫家寶到雲南省彝良縣視察地震災情時跪在路上,攔住溫家寶總理的車隊喊冤。雖然當時溫家寶表示,這是農民的基本權利,不要攔阻,但是事後彝良縣公安局11月19號對梁永蘭處以行政拘留七天的處罰。根據中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有媒體報導說,梁永蘭是在繳納了1000元保證金之後,被提前釋放。這個案子在微博上引起圍觀和評論之後,當地警方悄悄地把保證金退回給了梁永蘭。
民婦攔溫車喊冤被拘 輿論迫公安登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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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制的悲哀*
新京報發表的一篇評論認為,“村民在遭遇征地不公時,卻還要用攔轎喊冤這種古老的申訴方式,這是中國法制的悲哀。更令人心寒的是,個別官員對這種最卑微的維權方式,竟沒有絲毫的寬容。” 新京報認為,“跪訪,不應該屬於我們這個時代”。
據梁永蘭說,當地建設徵用村民的土地800畝,每畝土地補償價格為兩萬八,而另外一個鎮補償農民七萬八。溫家寶當時許諾一定會給他們一個滿意的答復。可是,兩個月之後梁永蘭得到的是被處以行政拘留七天。
新浪微博發表的一篇評論說:”作為共和國公民,梁永蘭他們有權向共和國總理反映問題,這是憲法賦予他們的權利。只可惜,此番秋後算賬不但不能解氣,經媒體曝光後,反而出了更大的醜。這可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事關面子的醜,而是事關不懂法、濫用法的醜。”
*微博維權*
這個案例在微博上廣泛曝光之後,引起廣泛關注,對雲南公安機關的做法提出批評。中國媒體報導,雲南昭通公安局撤銷了跪訪溫家寶農婦梁永蘭的行政拘留處罰決定後,彝良縣副縣長兼公安局局長李加俊還到梁永蘭家登門道歉,並承諾,對於其他跪訪溫家寶總理的三個人今後也不會再追究。
有網友評論質疑:如果公安機關對民眾說抓就抓,說撤就撤,法律的尊嚴何在?不過,與此同時,這個案子成為又一個互聯網輿論監督官員權力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