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3日電)監察院今天表示,台中一中讓一名不符入學資格者,透過借讀、轉學方式,取得學籍,顯然是量身訂作,有違失,通過糾正。
監察院傍晚發布新聞稿指出,監察委員高鳳仙今年3月接獲民眾陳情,指台中一中涉嫌於民國97年間,讓一名不符合入學資格的學生借讀後,轉入學校取得學籍,質疑徇私舞弊;高鳳仙申請自動調查。
高鳳仙表示,調查後發現,這名學生及父母長年居住在台中,第一次國中基測成績沒有達到台中一中門檻,第二次基測改報名南部考區,並錄取台南一中;家長透過民意代表找上中一中校長,洽詢循借讀途徑轉入台中一中。
高鳳仙說,這名學生在還沒向南一中登記分發報到前,沒有檢附任何證明文件下,以學生祖父罹患老年失智病情,向南一中申請開立證明,申請借讀中一中。
她表示,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要點第11點,雖然有「學生適應不良」,得申請借讀他校的規定,但這名學生當時還沒入學,不可能在南一中適應不良。
高鳳仙說,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中一中、南一中處理過程都有違失,且這名學生借讀滿一學期後,即向中一中申請轉入,中一中竟在未經任何考試下,就准以申請方式轉入,顯然是量身訂作,有違失。
高鳳仙表示,此案不是在責難學生及家長,而是關切如何在制度面維護考試分發制度的公平性;除了責請教育部議處失職人員,並要求全盤檢討借讀相關規定,加強督導管控措施,避免變相淪為取得明星學校學籍的投機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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