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陳靜萍台中23日電)前台中縣議員王加佳與夏姿小開王子豪的離婚訴訟纏訟3年餘,昨天在台中高分院達成離婚協議,5歲兒由2人共同撫養。
「我很開心,也沒有拿對方一毛錢贍養費」,王加佳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她與王子豪在2007年結婚,但離婚官司卻纏訟了3年餘,花費新台幣數十萬元,終於確定雙方離婚,小孩又回到她的身邊,她是「如釋重負」。
王加佳指出,台中高分院法官昨天在庭中希望雙方為了小孩,能夠以和解讓離婚官司落幕,法官一句「為了小孩好」,讓她決定妥協,不再提起上訴,法官並判定小孩由王子豪及王加佳共同撫養,而王加佳強調,自己沒有要求一毛錢的贍養費。
不過,王加佳也指責,在台中市議長張清堂的介紹下,她曾與律師羅豐胤進行過離婚案件諮詢,後來羅豐胤卻成為王子豪離婚訴訟委任律師,此舉有違律師倫理,但羅豐胤回應,在與王加佳會面前,他就接受了王子豪的委任,2人見面是透過斡旋希望在打官司前,雙方能和解,是王加佳誤會了。
羅豐胤也轉述,王子豪及王加佳已在高分院達成離婚和解並簽字,2人離婚確定,同時也簽下保密協定,未來雙方不得在公開場合談孩子共同扶養的細節及家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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