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場所急救設備 衛署盼擴大

【新唐人2012年11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1日電)衛生署醫事處副處長王宗曦今天說,盼擴大公共場所設置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且全民急救教育向下延伸到國小。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上午併案審查緊急醫療救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含部分公共場所應有必要急救設備,且救護人員以外的民眾,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規定。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蘇清泉質詢時表示,AED(俗稱傻瓜電擊器)電擊1次成功機率80%,若公共場所能廣泛設置,能幫助急需民眾。

王宗曦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目前在捷運站、航空站等公共場所約設置有3000餘台AED,約每10萬人口15.2台。待相關法案通過後,若公共場所符合人口密集、老年人活動地點、偏遠地區等條件,且工作人員有7成受過AED教育訓練,希望擴大設置點。

她說,從民國99年開始辦公共場所認證,目前已有36處完成AED認證。未來將持續擴大訓練,並鼓勵公共場所比照消防設備裝設AED。

對於國民黨籍立委蔣乃辛提案,公共場所每天有250名50歲以上成年人通過或聚集之地,應設AED。衛生署長邱文達在答詢時表示,這是美國心臟學會建議,以世界標準來看,這是很好的方向。

王宗曦則說,會參考蔣乃辛提案方向,並規範在子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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