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修憲法 強調人權

【新唐人2012年11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17日專電)越南國會目前正就「1992年憲法」修正草案,徵求民眾意見和深入討論。許多國會代表強調,應重申社會主義法權國家是民眾的國家,憲法保障民眾權利,所有國家權利都屬於民眾。

峴港國會代表黃義表示,這是第1次將人權觀念帶入憲法,因此憲法應詳細規定民眾的政治權與公民權。海防國會代表黎清雲建議,提到公民權應澄清民眾與政治、經濟、科技等有關的權利。

1名不願具名的學者指出,「1992年憲法」實施20年來,修改是必要的,主要目的是保證經濟與政治同步革新,為越南社會主義國家完備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保障人權和公民基本權利,建設保衛國家和積極主動融入國際社會。

許多代表認為,修正草案已載明人權、公民權,國家和社會應尊重和保障人權、公民權等,同時補充了一些合乎國際人權公約的新權利。

河江省代表趙拉凡則表示,修正草案已涉及和補充了生存權、學習權和居住權等人權;但是憲法需要明確規定居住土地和生產土地權,這是全國民眾十分關注的內容。

河江省代表趙羅潘建議,憲法應補充規定,確保公民具有生產土地與居住土地的所有權。

大多代表也贊同繼續重申越南共產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地位。國會代表認為,應規定黨必須與民眾具有密切關係,接受民眾的監督,同時對民眾負起所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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