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3日電)竹南鎮長康世儒曾任14、15屆竹南鎮長,任內辭職轉戰立委,去年再參選16屆鎮長補選當選。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當選無效定讞。
曾任第14屆、15屆苗栗縣竹南鎮長的康世儒,在15屆鎮長任期未滿辭職,轉戰立委當選,去年底回鍋參選第16屆鎮長補選並當選,101年1月公告當選。
競選對手向法院提當選無效之訴,質疑他違反「連選得連任一次」的地方制度法的規定。苗栗地院認定康世儒參選資格不符,判處當選無效。
康世儒不服一審判決,認為參選資格經過內政部及中選會同意,「連選得連任一次」規定是指連續參加2次同一職務選舉並當選就任,如果有中斷就不算連選連任。康世儒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宣判駁回,全案定讞。
台中高分院認定,地方制度法第57條的「連選得連任一次」,指的是同一職連續2屆,均當選就任,不管是否為改選或補選的任期,都屬於連選連任,康世儒參加第14屆及15屆鎮長選舉,並都當選就任,已屬連任1次,不得再參加第16屆鎮長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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