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申報 陳(沖):難攬公股董監

【新唐人2012年11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9日電)行政院長陳(沖)今天說,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要求公股董、監事也要申報財產,延攬人才困難,但修法與否「只在交換意見階段」。

立法院長王金平日前表示,為延攬人才到政府服務,府院高層討論修改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先不公開入閣者財產,必要時才公開。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詹凱臣、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許忠信下午在立法院質詢陳(沖),府院黨高層是否為延攬民間菁英入閣,考慮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陳(沖)表示,入閣當然要遵照相關法令規定,但府院黨曾交換意見,主要是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私法人之董事及監察人」也須申報財產,造成延攬人才困難。

他說,民間優秀人才擔任公股董事,只領取車馬費,且公司法規定,公司由董事會集體行使職權,卻因此被要求申報財產,很多人才不願擔任公股董事。府院黨交換意見,討論是否能有合理化安排,延攬人才出任公股董事。

不過,陳(沖)表示,目前全案「完全不成熟」、「只在交換意見階段」。

詹凱臣追問,是否會因人因事,讓法律有選擇性措施?

陳(沖)說,不會因人因事修法,會討論整部法律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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