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9日電)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修正立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將立委津貼及補助入法,合計每年每人補助較目前減少新台幣86萬多元。
立法委員津貼及補助尚未法制化問題,引發討論。立法院長王金平1日召開朝野協商,由朝野共同提出立法院組織法第32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立委津貼補助法制化。
按現行規定,立法院應每年編列每名立委一定數額的助理費及辦公事務預算。三讀通過的條文明定,立委辦公事務等必要費用的項目及標準入法,並從從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根據朝野協商結論,立委補助費刪除住宿、立法研究、高速公路通行費、公費助理業務活動費、開會期間膳費、委員駕駛誤餐費及每年生日禮券、每屆行動電話購置費;酌刪行動電話、文具郵票補助費及每年國會交流事務費,汽油補助也由每月800公升減為600公升,合計每年每人補助較目前減少86萬多元。
由於此修法達朝野高度共識,立法院會順利三讀通過,沒有立委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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