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6日電)台北地檢署今天起訴李宗瑞求刑30年,檢方認為,李宗瑞施用第2級毒品搖頭丸(MDMA),且呈陽性反應,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
李宗瑞在8月1日遭檢方通緝,逃亡23天後,8月23日晚間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投案,檢方以涉犯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事實聲押獲准,檢察官今天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求刑30年。
檢方在李宗瑞8月主動投案當天,委託法醫對他採集尿液、剪髮,將檢體送交化驗,追查是否吸毒。
李宗瑞昨天被檢察官提訊時,仍堅稱是參加友人派對,不慎吸入二手毒品。
據起訴書內容,李宗瑞到庭當晚,檢察官查明有無施用毒品,當庭採集李宗瑞毛髮,經檢驗,有MDMA陽性反應,認為李有施用毒品狀況,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
本文網址: https://www.ntdtv.com/b5/2012/11/06/a792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