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何孟奎台北29日電)立法院長王金平今天說,立法委員的9項補助費都有法源依據,「法源也有、預算也經院會通過」;但有人見解不同,可以檢討。
王金平上午邀請朝野黨團協商,就立法委員9項補助費用存廢問題交換意見。他指出,編列這9項經費預算都有法律依據,例如根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立法院組織法等,不像外界所言沒有法律依據。
王金平說,他剛當上院長時就曾召開朝野協商,「這些大約都是依據當時朝野協商結論加以處理,所編預算經過院會討論,等同於措施性法律,法源也有、預算也經院會通過」;不過,或許有人見解不同,這個可以檢討。
對於是否有立委向他抱怨若刪除9項補助,將導致問政經費不夠用?他表示,的確有立委反映這樣的問題;至於哪些項目應該刪除、哪些費用可以留?他說,等朝野討論獲得結論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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