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氣囊微證 肇逃頂罪破功

【新唐人2012年10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6日電)屏東縣東港鎮3死3重傷車禍,肇事車輛安全氣囊的微物跡證與林豐德相符,是檢方認定林豐德為肇事駕駛的最重要關鍵。

這件發生在10月20日東港鎮屏187線道上的重大車禍,造成1個家庭破碎,雙亡的羅志宏、鄧燕珍夫妻遺留下1對年幼子女。

這件車禍案,情節高潮迭起,不但傷亡情形重大;羅家幼子頓失父母令人鼻酸;駕駛肇逃令人氣憤;又出現50歲男子陳文昌涉嫌出面頂罪;然後爆出車裡有15年前的十大槍擊要犯林豐德,而且可能是肇逃駕駛。

20日晚上,陳文昌涉嫌出面頂罪,指車上有林姓和吳姓男子,當時警方沒有透露林姓男子就是林豐德,隔天,林豐德兒子在警訊時,說陳文昌的兒子陳志勇是肇逃駕駛,但陳志勇否認,檢警及死者家屬懷疑陳文昌是頂罪,此時,各方已傳出林姓男子就是林豐德。

由於林豐德目前在假釋中,不斷被猜測是為了怕影響假釋,而找陳文昌頂罪,檢方22日發出傳票傳喚林豐德和吳姓男子,23日吳男到案,林豐德一直沒出面,檢方在蒐集證據指向林豐德為涉嫌肇逃駕駛後,昨天拘提林豐德到案。

林豐德在警訊中否認就是駕駛,表示駕駛是陳文昌,車中還有吳姓男子,說詞與陳文昌相同;但檢察官今天偵訊後,將林豐德以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證、威脅證人之虞聲押及禁止接見、通信。

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檢察官依發生時最早到場的數名目擊證人證詞、及安全氣囊上採集的微物跡證比對結果,認定車禍發生時肇事的4579-WZ自小客車駕駛人就是林豐德。

林豐德在檢方偵訊時,有沒有承認自己就是駕駛?蔡榮龍表示,偵查不公開。不過,他表示,檢方所蒐集的證據已經非常清楚。

蔡榮龍表示,偵查中涉嫌頂替的人,檢察官也將一併偵辦。

林豐德今天在被移送到地檢署後,有10多名林豐德的小弟在地檢署外等候,最後,被警方驅散,由於曾發生目擊證人被恐嚇事件,蔡榮龍呼籲目擊者要保護自身安全,不要隨便對外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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