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假牙不合自焚 齒模師判刑

【新唐人2012年10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6日電)劉姓齒模師無照幫趙男裝假牙,趙男因咬合困難提告,卻於開庭前到劉男開業處自焚身亡。雄院今天判處劉男有期徒刑1年。

趙男領有街友證,張羅新台幣6萬元由劉男裝假牙,但咬合困難,對劉男提告及要求賠償60萬元遭拒,竟於今年9月9日辯論庭開庭前,到劉男開業處前留下「還我命來」遺書,引燃汽油自焚身亡。

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依違反醫師法,判處劉男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男為齒模製造技術員,並未取得牙醫師資格,依法不得從事牙醫師醫療業務,卻擅自為趙男進行修磨、裝模和裝置假牙等牙醫醫療行為。

判決書表示,劉男因業務上過失,將趙男原尚可使用的7顆牙齒磨除,致使趙男牙齒滅失,發生咀嚼困難的傷害及精神上痛苦難忍,加上求償未遂,到劉男開業處前引火自焚。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