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25日電)台中市黃姓男子在小吃店吃飯喝酒,向店員賒帳遭拒絕,另一名李姓客人喝斥黃男,遭黃男持鐵鎚擊傷,台中地檢署偵結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59歲黃姓男子去年底在台中市大甲區一家小吃店吃飯喝酒,因不滿店員拒絕他賒帳新台幣510元,黃男用手朝桌子大力拍打表達不悅。
起訴書指出,剛好另一名李姓客人在店內用餐,走向前,並以「在兇什麼,吃飯欠人家錢要還」等言語質問黃姓男子。
黃男心生不滿,從店外機車置物箱內取出銳利鐵鎚,以報紙包裹藏在背後,走近李男身邊後,黃男持鐵鎚朝李男頭部、背部揮擊,緊急送醫後,救回一命。
起訴書指出,黃男辯稱他想賒帳時,有用力拍桌子,並持尖銳鐵鎚朝李男攻擊事實,但矢口否認有任何殺人犯行,辯稱他在反擊。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殺人未遂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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