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2日電)一名8個月大女嬰猝死在台南市東區托嬰中心儲物櫃中,台南地院今天判處托嬰中心林姓負責人賠償新台幣135萬元給女嬰父母。
判決書指出,這起女嬰猝死案發生於去年2月,當時有咳嗽、鼻塞、流鼻水及呼吸道有痰等感冒症狀的女嬰,因哭鬧無法入睡,被張姓保母放進睡袋,置於儲物櫃中。
張姓保母雖數度開啟儲物櫃門檢視,卻未近距離查看女嬰,未及時發現女嬰已遭睡袋壓迫口鼻,難以呼吸,待張姓保母抱出女嬰時,女嬰已無呼吸心跳,送醫不治。
台南地院判處林姓負責人須賠償135萬元給女嬰父母,全案可上訴。
張姓保母因業務過失致人於死,去年被台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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