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2日電)江姓男子及陳姓女子安排4名越籍逃逸外勞住宿,再引介工作,但不想發薪,竟報警抓人。台中地檢署將兩人緩起訴。
台中地檢署今天指出,江男與陳女在建築工地工作,得知何姓等4名越籍男子是逃逸外勞,先安排住在新竹市某處鐵皮加蓋屋,今年5月間將4人帶到新竹縣某工地工作。
今年6月間將發薪前,江男及陳女不想支付4人工作報酬,企圖謀取約新台幣10萬元薪資,認為逃逸外勞難以對外求助,竟向警方舉發,警方逮捕何男等人。
案經警方調查發現江男及陳女犯行,循線逮捕,兩人坦承犯行,與何等4人達成和解。
檢警調查認為,江男及陳女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意圖營利,利用他人難以求助處境,使人從事與報酬不相當工作。
台中地檢署審酌兩人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將兩人緩起訴1年,各須提供義務勞務4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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