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2日電)陳姓女子裝設熱水管後,導致樓下吳姓住戶的天花板滲水,吳請求賠償。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陳女賠償新台幣11萬多元確定。
根據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陳女住在台北市中山北路3段某棟大樓的7樓,吳姓住戶住在6樓。
吳姓住戶主張,屋內天花板去年5月間發生滲水,陸續出現水漬、油漆鼓起剝落及壁癌等情形,與住樓上的陳女協調查漏後,認為可能是陳女裝設熱水管所致,吳姓住戶於是提起訴訟,請求陳女賠償天花板修復等費用。
陳女主張,裝設熱水管的師傅將釘子誤釘於熱水管交接處,導致吳姓住戶天花板滲漏,而且土木技師公會人員指出,熱脹冷縮可能導致熱水管線角度變化,可見熱水管滲漏是因現行科技水平無法妥善解決的熱脹冷縮所致。
台北地院簡易判決,判陳女應給付吳姓住戶11萬多元;陳女提起上訴。
合議庭審理認為,陳女自認熱水管滲漏是因僱請的師傅有疏失,漏水原因是陳女為房屋施作地板所造成,她未盡相當的注意義務,對熱水管發生滲漏有設置管理的欠缺,因此駁回陳女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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