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9日電)農委會今天表示,農委會將寵物食品的規範一併放在動物保護法裡,希望動保法修法盡速通過,農委會才有執法依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科長王忠恕說,現行寵物食品沒有相關專門法律規範,農委會認為以現行動保法為基礎,增訂寵物食品相關規範較好,但如果立法院認為需要另立專法,可以討論。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蕭美琴下午在立法院舉行「動物保護法及寵物食品安全現況之檢討」公聽會。
作家朱天心表示,有名男子在天氣很熱時,將狗裝在麻布袋放到後車廂,導致狗熱衰竭死亡,後來卻辯稱不是故意、不知會導致狗死亡,最後就不起訴。
她說,現行動保法規定「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希望修法加入「過失致死」、「疏忽照顧」罰則。
流浪動物之家基金會代表表示,台北市、新北市以任務編組方式,訓練部分警員兼任動保相關工作,但他曾接觸第一線警員,警員反問他「你真的覺得員警只要去上兩個小時課、沒有相關認證,就可以是動保警察嗎?」
內政部警政署行政組長枋劍飛表示,動保法規定地方縣市政府設置專任「動物保護檢查員」,這才是正牌的「動保警察」,有取締、稽查權責,他們執行任務有必要時,才請警察協助。
枋劍飛說,現在警察系統裡沒有專責動保警察編制,但為民眾方便,警察會受理報案,然後轉相關權責單位,現在這個機制設立沒有什麼窒礙難行的地方。
行政院3月已將動保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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