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5日電)綽號「牛皮」的槍擊要犯的王俊偉涉嫌犯下槍殺多起重大刑案。最高法院今天依殺人等罪判處王俊偉無期徒刑確定。
判決書指出,王俊偉在民國92年與台中市友聯保全公司員工發生衝突,王俊偉與同夥心生不滿起殺機,持槍向陳姓負責人及其黃姓友人開槍,導致陳送醫不治、黃受傷。
93年間,王俊偉因某理容院經營權及財產分配問題,而開槍恐嚇陳姓理容院經營人;97年間與同夥涉嫌槍殺陳。94年起涉及台中市林姓男子、陳姓男子及吳姓男子恐嚇取財案及擄人勒贖等多起案件。
另外,98年間,王俊偉與陳姓男子共同涉及槍殺王姓男子案件;99年間,王俊偉與馮姓男子涉吳姓男子恐嚇取財案件。
王俊偉一審時遭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併科罰金新台幣500萬元,得易服勞役;陳姓男子及馮姓男子分別被判13年及10月徒刑,馮男部分得易科罰金。
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仍判處王俊偉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併科罰金510萬元,得易服勞役;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10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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