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薄熙來15日湖南受審

【新唐人2012年10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江今葉紐約12日專電)明鏡新聞網報導,大陸預計在15日前後對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進行刑事審判,審判地點可能選在湖南長沙。

明鏡新聞網引述重慶政界人士的話指出,北京當局已經內定在15日左右對薄熙來進行刑事審判。但由於終止薄熙來人大代表資格得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決定,因此可能會召集臨時常委會會議。

至於審判地點,報導指出,目前有包括保定、太原等在內的版本,但最可能選擇在湖南長沙審判。刑期可能為20年,也可能判處死緩,不論如何,不能讓薄熙來活著離開監獄,是判刑的基本原則。

不過,報導也表示,有關薄熙來審判時間和地點的消息並未得到其他管道證實。

政治觀察家分析,中共選擇透過政治局會議,而不是在七中全會上對薄熙來給予雙開處分,並且延遲召開中國共產黨第18次全國黨代表大會,就是為了爭取在18大之前了結薄熙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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