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厅16年4廳長落馬 各有“廉政名言”

【新唐人2012年10月13日訊】(新唐人記者林妙音綜合報導)貪官因背後權勢失利落馬的消息,在大陸官場已是常態。不過,有這樣幾位貪官,落馬前均有各自的“廉政名言”,而其落馬後官方曝光出來的受贿金額也“與時俱進”。此消息引發網友關注調侃。

河南交通厅16年落马4位厅长

據大陸媒體報導,10月9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董永安涉嫌受贿罪案一审在许昌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而据统计,16年来,河南省交通厅已有4名交通厅长相继“落马”。

1997年10月,河南省漯河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交通厅原厅长曾锦城有期徒刑15年。法院认定,1989年9月至1996年2月期间,曾锦城贿约30万。

2001年3月,河南省新乡市中级法院判处交通厅原厅长张昆桐无期徒刑。法院认定,张昆桐在担任河南省建设厅副厅长、交通厅厅长期间,先后受贿21次,共计100余万元。

2006年8月,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对最高法指定管辖的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法院認定,石发亮受贿近2000万。

2011年12月,河南省检察院对董永安立案侦查。法院認定,董永安受贿约3000万。

贪官都有“廉政名言”

諷刺的是,据媒体披露,之前“落马”的三任河南省交通厅长均有各自的“廉政名言”。

曾锦城在任时就曾以写血书的方式给河南省委表白:“我以一个党员的名义向组织保证,我绝不收人家的一分钱,绝不做对不起组织的一件事……。”

张昆桐一上任便向省委领导表示一定要吸取前任厅长的沉痛教训,并提出口号:“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

石发亮在刚上任时也表示要吸取张的教训,提出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并将其细化成“两个原则”:“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人情工程一件不干”。

網友:上台前都痛狠貪腐 上台後都成貪腐份子

Johny668 :贪官皆有“廉政名言”,贪腐数额“与时俱进”。公务员成为高犯罪率和对公信力最具破坏性的群体。感言:言论不自由,权力就放肆;莫言受鼓励,贪腐难遏制。

都市DJ李辉 :各位都看看:我们都培养了多少好干部啊。 还都是大官啊,用人不察,谁的责任?怎没见有一个主动承担错误的呢?不过还是要感谢河南高检、河南纪委以及河南人。否则还会有更多的蛀虫在蚕食着人民的肌体。

纸月亮的围脖:终于明白什么叫“又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了!

洪七他弟:1)说明通货膨胀:30->100->2000->3000; 2)說明河南有人盯著,其他省和上級沒人盯著; 3)說明要反著看「廉政名言」,不止是這幾位的。

昨日心情:可能每一個人上台前都痛狠貪腐,上台時都決心要清廉,可是過不了多久又都成了貪腐份子。這後面的原因才是關鍵的。

阿不的圍脖 :全國每一個交通廳廳長抓起來都不幹凈,這不是人的問題,是這個職位造成的,是這個體製造成的,他們也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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