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台北12日電)前立委王志雄涉及中興銀行掏空案後潛逃大陸,民國94年間遭北院通緝。大陸公安日前在大連逮捕王嫌,今晚由調查局解送返台。
王志雄被控於87年3月間,為穩固中興銀行經營權,和前禾豐集團張姓負責人協議,利用4名不知情員工先向中興銀行超貸新台幣2億5000萬元後,購買中興銀行股票1萬4000張,事後再將購得的股票交給王志雄。
調查局指出,由於這筆貸款自87年11月起延滯繳息,且因中興銀行股票下市,無法交易,使得股東損失2億5000萬元。
調查局北部機動站於92年11月26日偵辦中興銀超貸案,但王志雄早於92年3月19日搭乘港龍航空班機至香港轉赴大陸。台北地檢署、台北地方法院分別於93年5月26日、94年12月20日發布通緝。
王志雄父親王玉雲於96年間因中興銀行案被判刑確定後,行蹤不明,調查局當時接獲情資,指王玉雲偷渡到大陸,在上海及杭州置有房地產,與王志雄等人居住在上海及杭州居住。
調查局鍥而不捨追緝下,終於掌握王志雄情資。調查局發現,王志雄潛赴大陸期間,曾於96年3月26日及98年4月9日在上海市向上海市公證處提出申請委託書公證書,委託在台友人處理他在台灣的民事官司,並於委託書上載明居住於上海市。
調查局說,王志雄跨海委託律師訴訟,在台灣打贏一件「返還股款」官司,獲得8000萬元求償,卻不願面對遺留台灣的債務及官司,嚴重違反社會公義並引發強烈民怨。
調查局掌握王志雄確切情資後,今年5月4日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機制,函請大陸公安部協緝王志雄。上海市公安單位經多日埋伏跟蹤,日前跨省前往遼寧省大連市將王志雄逮捕。
調查局遣返專組幹員昨天下午抵達上海市,辦理相關手續,並於今天晚間搭乘華航CI504班機,將王志雄押解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