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絡觀察:超悲慘世界

【新唐人2012年10月11日訊】 (美国之音電)

《北京晚報》本星期報導說:來自中國東北的一位岳姓女青年到北京求醫,因為窮盡了生活資金,不得以擺地攤賣發卡,被警察派出所拘留﹔在警察宣佈將對她實行5日行政拘留時,現年27歲的岳姓女青年試圖掙脫,並在驚恐中咬了一個警察的手。
 
於是,北京東城區法院作出莊嚴的法律判決,判處岳姓女青年“有期徒刑8個月。岳某聽完判決當場痛哭並癱坐在地上。”

《北京晚報》的報導繼續寫道:
 
“檢察官建議量刑為拘役4個月至6個月。…隨後法官宣佈,因岳某認罪態度較好,系初次犯罪,遂從輕處罰,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沒有對她判處拘役,是因為岳某的家人沒有對民警作出賠償。”
 
有關消息傳出,招來中國網民的強烈反響:
 
“皇浦悅天:圖片上被女警員架住的姑娘,姓岳,吉林人,自述來北京治皮癬病,特別無奈才擺地攤,結果被抓往派出所,被宣佈對她行政拘留5天。據她自己說:三四個人上來給她戴手銬,她好害怕,一急咬了一個人的手,後來才知道那是民警。這下慘了,她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擺地攤如此結果,《悲慘世界》都不敢這麼寫”(新浪微博,下同)
 
“五嶽散人:26歲吉林女子,來京治病無錢,擺地攤賣發卡討生活,被東直門派出所抓獲。因懼怕被拘留5天,將民警張某手腕咬腫,被提起公訴。因無錢賠償被咬民警,被東城法院法官重判有期徒刑8個月——還記得打空姐那位麼?我再重復一遍這句話:我們的法律,對草民嚴刑峻法、對官員寬仁厚德。司法者,私法也。”
 
(註:“五嶽散人”在這裡提到的“還記得打空姐那位麼”,顯然是指廣州市越秀區武裝部政委方大國在眾目睽睽之下毆打飛機乘務員,被網友拍攝傳送到互聯網上﹔中國官方一開始說已經要他停職檢查,然後就再也沒有下文了。)
 
“Sefa瀋芳:司法者,私法也!三大基本法:領導的看法、領導的說法、領導的做法!”
 
“醉愛_happy:高官打空姐不了了之,地攤大姐咬民警判八個月,真趕上封建社會制度了,我去。”
 
“章立凡:…是,我是偏激了。問題:①警方不偏激嗎?擺個地攤處拘留五天,算治安案件嗎?派出所何時改行當城管了?②檢方不偏激嗎?咬一口就求拘役4-6個月,出示了被咬警察的自訴證據,為何不出示執法現場錄像?③法院不偏激嗎?交不起罰款就判刑8個月還‘從輕’?”
 
*中國司法缺乏人道與公平*
 
許多就此發言的中國網民不約而同地強烈譴責中國大陸的司法缺乏起碼的人道與公平:
 
“心如止水:這是一個讓任何有點良知的人無論如何也不能更不忍心接受的典型的以強權欺壓老百姓的案例。假設這位女青年不是打工的,而是一個很有背景的官二代或是富二代,我們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絕不是這種結果。(騰訊微博)
 
“他的吉他:有期徒刑八個月,罪名無權無勢。”(騰訊微博)
 
有網民將中國大陸的司法跟實行英國式司法的香港進行對比:
 
“狗嘴狼牙:一對賣雪糕的殘疾流動攤販夫婦,被香港食品衛生環境局告上法庭,法官親自向其解釋政府執法的必要性,請其理解,並表示如果路過他們的攤位,一定會給予幫襯。一週後,法官真到夫婦攤位買了一瓶礦泉水,安慰他們好好生活。同是一個國家,公民待遇咋就這大差異?一國兩制是否已經過時?期待一國一制”
 
更有網民以美國為例,認為需要採取切實的行動,改變中國現行的欺壓人民的政治法律制度:
 
“小彭毅:如果實在沒有能力改變甚麼,那麼吶喊也行!否則當有一天被坑的是你自己的時候,也沒有人替你吶喊!我們渴望民主,希望司法獨立,新聞自由。我們應該把心中的希望大聲地喊出來!300年前有幾個人會想到黑人可以當總統?事在人為,一切改變都不是沒有可能!”
 
*雨果與中國受苦人*
 
雨果終生以為窮人、為受苦受難的人、為被冤屈的人大聲吶喊為己任。
 
想必是因為發現自己周遭的“悲慘世界”並沒有因為他的吶喊而改善多少,因此他在他的作品中常常表現出一些逃脫現實、現世,憧憬彼岸、來世的傾向。
 
下面這首無題小詩可以說是非常清晰地透露出他這種逃脫思維:

墳墓對玫瑰花說:
“愛情的花朵呀,黎明用來沐浴你的露水
你用它們做甚麼?”
玫瑰花對墳墓說:
“你用落到你那總是大敞的
深淵裡的東西做甚麼?

玫瑰花說:“陰鬱的墳墓呀,
我在陰影中用那些露水
製作琥珀和蜜的香水。”
墳墓說:“憂傷的花朵呀,
每一個到我這裡來的靈魂,
我都把它變成一個天使!”(齊之豐譯)
 
毫無疑問,雨果的詩確實很美,雨果的心也總是跟窮人在一起。但現在還不清楚他這種詩歌,是否會給岳姓女青年那樣的中國窮人帶來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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