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婚紗員工大馬涉觸法

【新唐人2012年10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10日專電)馬來西亞移民局扣留的11名台灣婚紗店員工,將在明天送檳城北海法庭審理。

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報導,11名台灣人在9月30日來馬參與婚紗攝影展促銷活動,結果被當地業者舉報無許可證,遭檳城移民局扣留兩個星期進行調查。

檳州移民局表示,由於這11名台灣籍員工是申請旅遊簽證來馬,並沒有工作證,所以援引1993年移民局法庭39B條文扣留他們。

同時,有關活動策劃公司負責人也因違法引用外國員工而觸犯了1996年移民局法令B(1)條文,所以將面對罰款6萬5000令吉(約新台幣65萬元)。

駐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新聞組秘書游銘豐表示,辦事處已經和檳城移民局交涉,也請求內政部協助,希望透過大馬台商前往探視,以瞭解情況。

他表示,由於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尊重大馬司法制度。

台灣觀光協會吉隆坡辦事處主任巫宗霖提醒台灣同胞尊重各國法律規範,避免觸犯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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