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9日訊】(新唐人記者林莉綜合報導)吉林女攤販在北京東城區東直門地鐵附近擺地攤被拘留後,害怕受處罰,咬傷了一名民警的手腕。因無錢賠償被咬民警,被東城法院法官重判有期徒刑8個月。岳某聽完判決當場痛哭並癱坐在地上。不少網友則呼籲撤銷判決。
據《京華時報》報導,27歲的岳某是吉林人,初中文化。今年8月4日晚,岳某在東直門地鐵附近擺地攤賣發卡,被執法人員帶走。她聽說自己要被行政拘留5天,在民警準備將岳某帶至東城區看守所執行行政拘留的過程中,岳某將正在執行公務的民警右手手腕咬傷。
「我當時挺害怕的,有三四個人上來要給我戴手銬,我一急就咬了一個人的手,後來才知道那是民警。」岳某說。她是來北京治療牛皮癬的,無奈才去擺地攤,她已向民警道歉,希望法官給她一次機會。
不過,法院審理後,判其有期徒刑8個月。聽完判決結果,岳某當場哭了起來,身子一軟癱坐在了地上。兩名法警隨後將她帶了出去。
本台記者致電北京市市東城區東直門派出所,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此消息在網上迅速傳開,引起網民們的極大關注。
湖北新亞特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杜芝富在新浪微博上發起【緊急呼籲!撤銷判決!】的行動,贏得很多網友的附和。
小卿m_m:堅決要求撤銷判決。
@芬芳紅荳: 呼籲撤銷判決!
網友隨然:老百姓無助,職權憑興而用,咬傷的可能不是一般人,中國法律何時才能完善公正取決於執法者,法律就是他們手中的權利,沒有一種機制來約束他們,才有過左過右。其實這件案例反應了一個事實,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別進來。如果她支付賠償應該不會是八個月的刑期。
網友心如止水:這是一個讓任何有點良知的人無論如何也不能更不忍心接受的典型的以強權欺壓老百姓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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