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世宏籲修法 主管機關審環評

【新唐人2012年9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9日電)環保署駁回六輕申覆案,引來台塑抱怨、經濟部憂慮。環保署長沈世宏主張,乾脆修法,由開發案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負責審環評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評委員會27日經表決通過否決台塑六輕4.7期環差申覆案,維持今年7月通過六輕4.7期HSBC投資擴廠案的環評審查結論。

沈世宏今天受訪指出,環評大會駁回的是台塑要求刪除環評條件的申覆案,不是開發投資案,「六輕4.7期依然可以開發,只是在空氣品質超標地區,本來就不可以任意擴廠,以條件限制來確保維護國家空氣品質,這是環保及經濟都能兼顧的作法。」

長期以來,環保署因負責環評審查,經常面臨兩方都不討好的壓力;沈世宏坦言,只要環評委員會沒有否決開發案,環保單位常被反對者罵到臭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卻能輕鬆核准;被環評委員會否決的案子,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又常站在開發單位立場表達遺憾,環保單位未兼顧開發或經濟發展的需要。

「台灣自創的環評制度,讓環保單位落入兩面不是人的窘境。」沈世宏認為,最嚴重的是,這樣使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決策高層,成為環保外行,缺乏與權益相關者在公眾參與過程的實戰互動,失去深入了解環保基本邏輯與形成雙贏開發的創意機會,因而失去快速朝向符合永續發展方向成長的動力。

沈世宏說,先進國家的環評作法,是開發單位及有決策權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開發案的權益相關者互動,在面對問題及深度思考下,找出開發與環保雙贏的決定。

沈世宏認為,六輕4.7期環差申覆案,突顯台灣環評制度應立即修法改革,回歸新進國家保護環境所創立環評制度的精神與作法: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持環評報告書審查,不要讓經濟開發的壓力,都由負責環評的環保署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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