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6日訊】香港候任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和另外五人於去年七一遊行後佔據中環部分馬路,星期二獲法官輕判罰款。梁國雄認為,裁決顯示法官不認同有關罪行,應該撤銷惡法。
口號:政治檢控可恥、我有權示威。
包括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六名被告去年參加七一遊行後,衝出中環部分馬路,違反公安條例,被控組織和進行非法集會兩項罪名,六人認罪後,觀塘裁判法院法官全部判罰款1,500元。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我認為所有的法庭判決,其實都反映出就是法官不認為這是一個罪行,他們唯有用輕判的方法,告訴政府知道這條法例應該改。問題的核心就是警務處處長可以去禁制一個集會,我們一定要得到他的批准才能集會,這個制度一定要改變。」
他再次批評當局是有針對性的進行政治檢控。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2003年50萬人遊行已經是非法集會,因為李卓人申請的時候寫著是五萬人遊行。反國教這個更清楚了,根本上沒有申請,有9萬人示威遊行。」
梁國雄認為公安惡法一天不廢除,類似的檢控會發生在每個人的身上。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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